善意文明执行,“案结事了”纾企困
2023-11-28 18:57:4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熊伟 吴兰琦 | 点击量:673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熊伟 吴兰琦)近日,资阳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商铺租赁纠纷,及时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信,避免纠纷扩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益阳市资阳区某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祁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资阳区法院主持达成和解协议后,某公司认为祁某并未在约定期限内腾空搬离所租赁的商铺,且未在付款期限届满时付清拖欠租金、水电费,于2023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祁某腾空搬离所租赁的商铺,并按照和解协议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祁某表示拖欠租金及水电费已支付,只是延迟了数小时,对某公司提出的违约金请求表示不能理解,且某公司尚未退还其2万元租赁押金,由于所租赁的商铺原本系毛坯,自己投入了巨额的装修费用,目前搬走损失巨大。为了表示心中不满,祁某还对与之相邻商铺的墙体进行了部分破坏,为此,双方正在准备下一步诉讼。在了解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引导现行、刚柔并济,为此从双方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在资阳法院执行局主持下,某公司同意祁某继续经营一个月,祁某则恢复破坏的墙体及对地面开槽的装修部分进行回填,双方的纠纷一并在本案执行中得到了结。11月20日,祁某雇请的施工队完成了商铺的恢复原状,本案执行完毕。

图为恢复现场

近年来,资阳区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成功维护当事人胜诉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彰显了执行干警的“司法为民”情怀。下一步,资阳区法院将坚持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做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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